極地跑步

已許久沒跟大家分享跑步紀錄,因為暫時沒梗,又不想拿千篇一律東西洗板。但是我仍保持著晨跑紀律。 過去這段時間我開啟了一個新的計劃,我稱之為極地跑步。 目標是:極大化每日從同一定點出發且在十五分鐘內所能徒步到達的各個極遠處連線所包含的面積。(怎麼有點兒像在讀數學題) 簡單來說,我每天從同一個地方起跑,每天朝著不同方向跑。且嚴格規定只跑十五分鐘。十五分鐘鈴聲一響立即止步,並紀錄當下地點。再將每一天的止步地點在地圖連線起來,框出盡可能大的範圍。 單點不成線,單線不成面。所以這個計劃至少要跑三天才會產生初步成績。所以頭兩天跑,我就沒發文在Facebook,心想至少等框出第一個面積再昭告天下。然而一天沒發文、兩天沒發文,我就迅速養成了習慣,索性一直都不發文了。在此跟我的支持者們說聲不好意思!(真的有支持者嗎?) 當我首度完成三天三個方向的軌跡,我迫不及待量測這到底框起了多大的面積!答案是:5.68 平方公里

跑了三天,框出了5.68平方公里。
跑了三天,框出了5.68平方公里。
接著我就好奇,若是在廣袤無垠的平野上,所框面積的極限值會是多少? 我粗估應該大約是30平方公里,但是除非我練得像職業跑者一樣強,不然這在建築林立的台北市是不可能達到的。 接著我就思考,那我的目標要設定在多少比較適當?我決定先以框出十平方公里為短期目標,沒什麼特別理由,大概只是因為我們有十根手指頭。 我原本以為要花上一段時間的,結果跑了七天,就剛好達標!
跑了七天,就剛好框了十平方公里。
跑了七天,就剛好框了十平方公里。
看著路線漸漸爬滿地圖,有一種攻城略地的快感。我開始想用密密麻麻的路線,把我的地圖遮蔽到連地圖都看不見。但是當我跑到第十一天,發現了一個難以突破的障礙:Google地圖的圖層上限只能匯入十層。放了十個路線圖後,就再也放不上去了。所以最後可顯示的上限就停在這裡了:
跑滿了十天,框出了11.9平方公里,有兩個點太短了沒用上。
跑滿了十天,框出了11.9平方公里,有兩個點太短了沒用上。
這十天的路線,我也不怕大家笑,就直接公開在網路上了。任何人都可以查看我在哪一天的哪時刻跑到哪裡,你也可以自己調控顯示哪些圖層。也許某一天早晨我曾經跑過你家門口:

圖層雖受限制,但是我想用密密麻麻路線覆蓋大地的意圖仍然不減,所以改用了一個變通法:不再直接匯入路線,而是改成匯入數千個定位點。因為一條路線就會佔用一個圖層,但是一個圖層理論上可以放進2000個定位點。所以就變成這樣子了:

因為圖層滿了,我棄路線圖而改用定位點。上圖以兩種地圖類型對照示意。
因為圖層滿了,我棄路線圖而改用定位點。上圖以兩種地圖類型對照示意。
妻子觀後表示:密密麻麻有點噁心。 我自己倒覺得美麗得很。這幾千個點,都是我現場定下來的。凡我腳掌所踏之地,都納為自己意念中的領土。這就是我居住的城市,大街或小巷都是他真實樣貌的一角。我透過實地勘察,真真切切地與這片土地產生直接連結。他承載了我紮紮實實的每一步,而我也以恣意噴撒的汗珠致上謝意與敬意。酣暢淋漓,快意人生。 警語:此僅為個人心得分享,並無意提倡在市區跑步。市區跑跳需隨時提高警覺,切勿埋頭猛衝。汽機車、自行車、路人隨時可能發生難以預料的行為。高高低低的階梯,坑坑巴巴的路面,皆為潛在危險因子。即使避開了以上諸元,市區空汙卻是避無可避的。望諸君審慎衡量市區跑步之利弊得失再做定奪。 最後跟大家分享一個故事,我每天早上衝刺極限的心情,大概就像是這個故事中的巴賀:
* * *那是很早以前的事:有一個名叫巴賀和他的妻子為土地憂慮煩惱。巴賀說:

我們貧窮的原因就在於沒有土地,我想把一切東西賣掉設法買二十畝地。事情就這樣辦了。那年五穀豐登,巴賀心中快樂,偶爾,一個農民經過他的田邊,告訴他梧岡那邊鄉村中,地多人少,只要人住在那裡,每人便可分配到二十五畝良田,那裡的田地很肥美,麥子長得有馬那麼高。   別人在那裡享福,我為何在此地受苦?我也要搬去。巴賀這麼說也就這麼做了。他和全家都遷到梧岡,並分得了土地,有五十畝。夏天巴賀坐在田頭,一個商人經過這裡,他剛從巴西爾回來,他對巴賀說:在某一個很遠的地方,只化一千元,就可買到一萬三千畝良田。  那真好阿!我只有五十畝地如何夠用呢?不如到那裡去享一輩子福氣吧。他問清情況,便動身上路了。巴賀到了那裡,那裡的酋長很和氣地接待他。我們有的是田地,你可隨意挑選,價格是一千塊錢一天。  巴賀從來沒有聽過這個價格,到底如何算,怎麼說一千塊錢一天?  我們從來不知道計量,所以按天出售,你步行一天盡能夠走多少路,那些地方就算是你的。  那一天豈不是可以走很多很多廣大的地方嗎?巴賀高興得手舞足蹈,恨不得馬上就跑上一天。   不過有一個條件;你當天在日落之前必須回到出發的地點,否則,你的錢就算沒收了。你隨身可帶著鐵鍬,隨時隨地作個記號,用犁從這洞耕到那洞,凡是圈內的土地都算你的了。  天尚未亮,巴賀早就預備好了。酋長摘下自己的帽子放在地上,巴賀把一千元錢放在帽子裡,這裡就是出發點。冒子是記號,酋長一揮手,凡你所見的都屬你,隨你所願的走吧!巴賀脫掉外衣帶著水瓶,向著東方開步走了,中午到了,巴賀想再往前走三裡吧!這塊地實在太肥沃了,漏掉可惜,越往前走土地越好,真捨不得放棄。   太陽斜西了,巴賀出發點還見不到影子,心中有些著急了。太陽眼看快近山邊,但離帽子還有五裡路,丟掉衣服,鞋子,水瓶,鐵鍬,跑吧!拼命地跑吧;心在跳,腿在飛,耳邊嗚嗚作響,為土地,為生活,為幸福、為安逸,加油地跑。巴賀睜開被汗水濕透的雙眼,看見酋長在原地向他招手,喊道:好,再加一把勁,快要勝利了。   巴賀使盡最後氣力,口裡噴出一大口鮮血,僕倒在酋長身邊倒在地上,天空已經黑了。好漢酋長說。   巴賀的僕人俯下身摸摸他的主人,已經斷了氣。他拿起他主人圈地的鐵鍬;為巴賀挖了一個坑與巴賀的身體一樣長,從頭頂到腳跟共計六尺,把巴賀的屍體放進去,這正是他需要的地。 (引用出處:http://www.ccbiblestudy.org/Topics/79Gospel/79IT12.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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